通知公告

烟大化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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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0-05-14    阅读: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对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0]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烟台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院长担任,成员由学科学术带头人、研究生导师等组成。

张婷负责纪检监察职责。

主要职责为: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组织本学院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负责复试命题环节的保密工作;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本学院各有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审查核定本学院《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和《复试成绩排名表》;组织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二)复试小组

主要职责:根据学校复试工作要求,确定本专业复试科目和加试科目及考核内容、范围、形式、具体实施办法;组织本专业复试和加试科目的命题,负责实施复试;评定复试综合成绩;做好复试过程的记录及数字影像数据的存储与保管;负责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负责《研究生复试考核表》、《复试成绩排名表》填写等工作。

各小组成员均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的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二、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我院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复试分数线)遵照烟台大学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成绩要求。

2、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化学学硕、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硕、材料与化工专硕的复试比例均为150%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按照学校审查内容,由研究生办公室和各小组秘书来审核。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均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面试、专业综合测试、外语测试三部分,具体参见《烟台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来进行。专业综合测试参考书籍内容参见按照烟台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复试具体安排

复试时间一般定于5月中下旬—6月上旬,具体时间及日程安排见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五)远程复试具体要求

1)硬件设备。1台电脑(台式机或者笔记本电脑),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理想,需要额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设备。尽可能使用电脑及有线网络进行视频面试,如确有困难的可仅使用智能手机,手机电量需保持充足,并将电话设置为“免干扰模式。全程不得关闭摄像头和话筒,诚信回答各环节专家提问,不以任何形式作弊。对网络远程复试确实因客观条件所限,有硬件、软件上困难的考生请提前与学院取得联系,学校将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指导。

2)环境要求。网络通畅、光线适宜、安静、无干扰、相对封闭的独立空间。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m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其他电子设备等。

3)考生形象姿态要求。衣着得体,全程五官清楚显露。座位与电脑之间距离以视频中能显示人体上半身和双手为宜。

4)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等,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严禁他人进出。面试时不能佩戴口罩,不能戴耳机。面试期间考生和面试人员都不得随意接打电话,面试人员手机保持静音。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工作态度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合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考核形式由化学院自行组织,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

三、调剂

(一)基本要求

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且总分和单科成绩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工科考生初试科目需有统考数学一或数学二。

其他不明事宜,参照《烟台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二)调剂程序

按照《烟台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的说明来进行。

四、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考生总成绩核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50分);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50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50分)+外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按照专业进行排名,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

2)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3)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4)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五、相关工作制度

(一)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复试期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我院、各专业的复试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校领导、纪律监察部门、研究生处等单位组成巡视小组,在复试过程中,各巡视小组会深入我院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可进入考场和实验室等考试场所检查,或以旁听面试等方式检查监督复试工作。

复试期间,对于考生反映的问题,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认真落实,对违反学校、学院招生录取规定、弄虚作假的专业,将根据不同情况和性质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到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在复试中发现违纪和作弊的考生,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监督电话:0535-6902727

(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复试结束后,我院会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结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是否拟录取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复议制度

我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对考生异议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烟台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