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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校医院收取学生外诊报销资料的通知
作者:化学化工学院
时间: 2026-03-17    阅读:

325日至327日校医院分别在八角湾校区和北校区收取外诊报销材料。(在校参保缴费的同学才可提交报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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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报销资料时间:

八角湾校区:325

全天:09:00-15:00

校医院北校区:326号、27

上午:08:00-10:30      

下午:14:00-16:30

02

报销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农行卡复印件(复印一张A4纸上)

2、发票原件及费用明细(发票及明细正面右下角签名)

3、外出就诊医院的门、急诊病历(必须携带)

4、转诊单

5、黑色中性笔

银行卡必须为本人名下有效的农业银行卡

03

报销收取地点:

校医院北校区:校医院学生医保办公室(221

八角湾校区:学生公寓梅园二号一楼西侧校医务室

04

报销流程:

校医院工作人员审核学生外诊材料后,学生自行在电脑上登记医保报销所需信息(姓名、校园卡号、银行卡号、联系方式)。校医院工作人员将收取的发票、明细中的药品、检查项目逐条录入烟台市医保报销系统后莱山医保局审核医保报销费用无误后拨款至校医院(每次收取报销资料后录入系统,国家医保稽查平台会统一进行疑点数据审核,无任何违规报销数据后,方可统一进行下发报销款,因此外诊报销预计需要等待3-4个月左右时间才能发放医保报销款)校医院根据学生填报的银行卡号进行发放。

05

注意事项:

1.发票必须带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监制章(就诊小票须在报销前换取正式纸质发票或电子版纸质发票)。

2.门诊病历、电子发票和费用明细需提前打印。

3.费用发票仅限提交一次报销申请,本次收取资料范围时间限2025121日至2026326日的正规医院门诊发票。(另202512月份费用单据仅可在此次提交申请,错过将不可再提交报销)

4.202611日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期开始后,在校期间外出看门诊须经校医院值班医生开具转诊单,资料备齐后进行医保报销。如有医保相关问题可电话拨打:0535-6902185进行咨询谢谢。

5.烟台市以外的门急诊、医保统筹目录外、有第三方责任人的、查体、美容、疫苗、计生等费用不予报销,药店购药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