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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应151-2班邹齐扬等同学全院通报批评的决定
作者:
时间:2016-05-25
点击数:
经学院第7-11周查课发现,应151-2班邹齐扬、张昊、苏佳俊,应151-3班伦国栋、马驰名、刘通,应151-4班管其龙,应141-3班刘力宁,应141-4班陈振、丁敬一,化142-2班徐钰翔、于洋、黄韬、苏博鑫、邵光星、马发光等同学无故旷课,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邹齐扬等同学全院通报批评。
希望广大同学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学校、学院的各项规定制度。
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6
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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