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9月 至2014年8月期间科研业绩的通知

作者:<a href='mailto:'>化学化工学院</a>时间:2014-10-20点击数:

               据《关于调整岗位津贴及考核奖发放办法的意见》(烟大校发[2013]42号)之规定,现将申报20139月至20148月期间科研业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人员范围:20139月至20148月我校在职在岗正式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二、        科研业绩包括:科研项目(纵向、横向)、成果(学术论文、学术著作、专利)、科研奖励,上述科研业绩须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登记,否则不予计算。

三、        申报程序:

1、  各单位将本通知传达到本部门每个人员,认真组织学习《关于调整岗位津贴及考核奖发放办法的意见》(烟大校发[2013]42号)之附件3《烟台大学教学科研业绩量化办法》。各项目负责人或成果(奖励)第一完成者应主动通知本项目(成果、奖励)其他人员申报相关业绩。

2、  个人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科研项目量化申报表》 、《科研成果量化申报表》 、《科研奖励量化申报表》 ,并附相应的立项批准书、合同书、计划书、著作、论文、获奖证书、收录转载等证明材料(论文、著作必须是原件)。

3、  各单位指定专人审核每人填写的有关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日。个人和所在单位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4、由于科技部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没有相关数据提供给我校,故凡是涉及SCIEISSCIA&HCI收录的论文,其量化将在下一年度申报。

5、凡是有我校学生参加的项目、成果、奖励,学生均不计算在内,其他人员位次做相应变动。

6、各单位报送社科(科技)处的材料包括:

1)单位填写的《科研项目量化汇总表》 、《科研成果量化汇总表》 、《科研奖励量化汇总表》 、《科研业绩量化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表中需签字的地方,必须是相关人员的亲笔签字。电子版发送至cgk@ytu.edu.cn(文科成果、奖励)、jhk@ytu.edu.cn(理科成果、奖励)、kycjhk@ytu.edu.cn(文科项目)、kjjhk@ytu.edu.cn(理科项目)

2)相关著作、论文、收录转载等原件。

      7、社科(科技)处审核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并将最终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日。

8、申报截止时间:20141031,过期不予受理。

9、材料报送地点:社科(科技)处成果科、计划科。

                         

    社科(科技)处  

 2014年10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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